在中国古代法家眼中,刑讯是禁止犯罪的手段。只要禁止犯罪,世界上就不会有惩罚。但由于古代刑法的残酷,大多数人不敢犯罪。让我们和边肖一起去看看古代的酷刑是什么。

古代的酷刑

1.凌迟

经常在电视剧里听到“农历年被执行死刑”这个词。它指的是将一个囚犯处决成碎片,这是古代社会最残酷的刑罚之一。辽是第一个将它列入刑法的国家,后来的金、元、明、清都沿袭了这一刑罚。年底犯人要收3357刀,最后一刀捅死他是完美的。

2.车裂

车裂的酷刑从周朝就开始实行了,俗称肢解。行刑时,犯人的头和四肢被绑在五节车厢上,然后车厢向不同方向行驶,人体会被撕成五块。但有时候行刑不会用马车,而是直接用牛拉。

3.腰斩

雍正时期废除了这种酷刑。一开始,一个人的腰部被斧头砍断,身体被劈成两半。后来为了方便,直接用虎头矛处决了。看起来很残忍,因为人的内脏都在上半身,腰部被切掉后过了很久才死去。

4.剥皮

剥皮是指将人体从脊椎处切开,将背部的皮肤一分为二,像蝴蝶展翅一样将皮肤和肌肉撕开。《满清十大酷刑》记载的剥皮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露出脑袋,用刀在头顶划个十字,然后把头皮拉开,往里面灌水银。

5.烹煮

烹饪就是把犯人放进一个装满开水和热油的大锅里,然后在锅底不断加热。随着温度的升高,犯人会在锅里被活活烧死。据史书记载,周朝始祖锡伯在被囚禁时,被刑律烹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