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是维护公共秩序的职业。然而,在2010年,发生了一起非常恶劣的案件,一名女警察被杀害。虽然歹徒后来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这个优秀的女警再也不会回来了。今天,让边肖带你了解一下苍南女警案。
苍南女警案
苍南女警案是2010年10月7日发生在浙江苍南的一起强奸杀害女警案。37岁的王某某是苍南县灵溪镇人。她从政法学校毕业后加入了警察队伍。这一天,她在开车去接女儿的路上,被三名歹徒奸杀。2011年5月5日,作案的三名歹徒被判处死刑。
苍南女警案
2010年10月7日下午5时许,王某某驾驶一辆尚未上牌的宝马越野车外出接女儿放学,直到女儿独自回家,王某某才返回。事发时,在老参茸停车场附近等候多时的施正赞上车,将其强行控制在车内,施正赞驾车逃离现场。
在逃跑途中,三名歹徒发现了王某的警察身份,抢走了她的现金和银行卡密码,并在取出2700元现金后,商议将王某杀害。他们一路驱车来到福建省福鼎市前旗镇,寻找埋葬地点。在前旗镇村与五羊村交界处的公路上,叶长风与吴正茶在挖坑,石正赞则强行与王发生性关系。
随后3名歹徒通过勒颈、掐死王某某。为了保证王某某被埋在坑里时已经死亡,石正赞、叶长风、吴正查三人轮流用锄头击打王某某的头部。接报后,警方经过侦查,最终锁定嫌疑人行踪在福建省福安市,并于2010年10月9日零时许将其抓获。
苍南女警案结果
2011年5月,石正赞、叶长风、吴正查三名歹徒被判处死刑。经了解,石正赞、叶长风、吴正查于2010年9月先后在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平阳县小江镇、福建省福鼎市前旗镇等地策划实施抢劫7次。抢劫三次成功,强奸两人,杀害一人。201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