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233个国家和地区,其中197个国家和32个地区。197个国家中,主权国家195个,准主权国家2个。为了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纷纷成立。常任理事国意味着什么?接下来让边肖告诉你。

常任理事国意味着什么?

常任理事国的全称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安理会负责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也是唯一有权采取强制行动的联合国机构。此外,二战后的五个战胜国保留了二战以来最强的军事实力,在联合国拥有一票否决权。

常任理事国的历史

常任理事国的初步轮廓是1944年8月21日至10月7日,美、英、苏、中四国代表在华盛顿附近的古老庄园敦巴顿橡树园举行会议。这次会议形成了《联合国宪章》的轮廓,解决了建立联合国的主要问题。1945年6月26日,旧金山制宪会议胜利闭幕,五常地位正式确立。

现任常任理事国的组成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由五个常任理事国组成,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俄罗斯联邦、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以及由大会选出的10个非理事国,每个理事国任期两年。

常任理事国的法律和条例

常任理事国规约包括组织、职能和权力、表决和程序。《规约》第二十三条规定,大会应选举其他十个联合国会员国为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在选举期间,最好充分考虑联合国所有会员国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和本组织其他宗旨的贡献,以及公平地域分配。安全理事会每个成员应有一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