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衔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根据士兵的职务、军事素养、专业素养、资历贡献和服役或服务情况进行区分。它最初产生于15-16世纪的西欧国家,那么在中国是什么等级排名呢?来和边肖一起看看吧。
等级排名
中国的军衔制度分为两个历史时期,即1955年至1965年的第一次军衔制度时期和1988年以后的恢复时期。在第一个军衔制度时期,军衔最初定为六级和二十级,标准如下:
元帅三级:大元帅、国元帅、兵种元帅。
将军四级:将军、准将军、中将、少将。
校官三级:上校、中校、少校。
初级军官四级:上尉、中尉、少尉、少尉。
四级军士长:准尉、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等级2:一等兵和二等兵。
但1953年增加大校军衔,将军、准将军改称将军、将军;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的名称改为大尉、上尉、上尉,其他军衔名称不变。1955年,原元帅军衔定为6级和19级。此时,原3元帅改为2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元帅;原中士四级改为中士三级:中士、中士、下士。
1988年后恢复军衔制度时,军衔被重新分类。此时没有大元帅、元帅、将军、军长,但一级上将是最高军衔,军衔分为三等十一等,分别是:
将官: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注意,一级上校实际上是不授予的。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上尉:上尉,中尉和少尉。
但经过后续改革,目前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的军衔制度是,军官军衔分为上将、中将、少将三等十级;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上尉、中尉、少尉,请注意,海军、空军、武警军官在军衔前以“海军”、“空军”、“武警”区分。